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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年度评审通过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22  访问量:2319  【字体:

山东省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于2018年1月17日至19日召开了评审会议,按规定对各呈报单位申报的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全部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合理,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18年1月22日至2月5日共15天。请各呈报单位按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到原单位,及时公布,并广泛征求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意见。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了解落实。2月9日以前,请将征求意见的方式、群众意见和单位意见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我处,以便及时报审公布。群众如直接向高评委提出异议,请一律署实名以书面方式提出(不受理口头、电话、匿名信或匿名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的意见)。

附件:公示人员名单
  

  通讯地址:济南市趵突泉北路24号省经信委3号楼503室
  邮政编码:250011
  联系电话:0531-86126247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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